涉密崗位界定是保密體系建設重要的環節,保密體系建設標準要求“單位應對崗位和人員的涉密等級作出界定”。《精準保密》提出:全力推進精準保密管理,不斷提升保密管理能力。“涉密人員管理精準化”是保密管理精準化的要求之一。按照“以崗定人”的原則,要實現涉密人員管理精準化首先要準確界定涉密崗位。那么如何準確界定涉密崗位,在崗位定密的基礎上對人員密級作出準確界定是保密體系建設中需要仔細研究思考的問題,也是軍工保密資格申請單位經常會碰到容易產生疑惑的一個難題。
所謂涉密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秘密事項的崗位。涉密崗位界定遵循的原則是“以密定崗”。涉密崗位界定有兩種方法:一是“定性”的方法。“定性”的方法是針對特定的崗位而言:制作、復制、收發、傳遞、保管、維護和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崗位;涉密信息系統有關建設、管理、運維等崗位;承擔涉密項目研究、建設、管理任務的崗位;從事國家秘密產品生產的崗位及相關管理崗位;定密責任人崗位;其他專門處理國家秘密的崗位。二是“定量”的方法。不能按照“定性”方法進行界定的,但在工作中產生、處理國家秘密達到一定數量的崗位,應當確定為涉密崗位。“處理”是指工作中辦理、使用國家秘密等的情形。這里的國家秘密不僅包括本單位產生的國家秘密,也包括工作中使用、知悉、下發、上報、交流而來的其他單位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年產生、處理3項(件)以上絕密級國家秘密事項的,可以確定為核心涉密崗位;年產生、處理絕密級國家秘密事項不足3件(項)或者機密級國家秘事項6項(件)以上的,可以確定為重要涉密崗位;年產生、處理機密級國家秘事項不足6件(項)或者秘密級國家秘密事項9項(件)以上的,可以確定為一般涉密崗位。在實際輔導項目中,特別是新申請保密資格的單位通常采取的都是“定性”的方法來界定涉密崗位,這種方法要求保密體系設計者對單位崗位職責要求非常清楚。
涉密崗位界定完成后涉密人員歸口管理部門還要根據界定的涉密崗位及密級擬制《涉密崗位一覽表》,以此為依據來選配合格的涉密人員。
《涉密崗位一覽表》通常包括以下幾個基本要素:崗位名稱、崗位保密職責、崗位密級和崗位編號。“崗位名稱”通常按照界定的涉密崗位名稱填寫。例如: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管理部部長等,即:有明確行政職務的涉密崗位,其涉密崗位名稱按照行政職務名稱填寫。沒有明確行政職務的涉密崗位,其涉密崗位名稱以具體崗位職責命名。例如:綜合管理部文員、技術部研發工程師、安全保密管理員等。崗位名稱應當簡明清晰,避免使用崗位1、崗位A等表述不清的崗位名稱;“崗位保密職責”是這個崗位承擔的主要保密責任,可以用諸如保密工作主要負責人、國家秘密載體管理、涉密信息設備運行維護等來進行描述;“崗位密級”是依據“定性”或者“定量”的方法確定的崗位涉密等級,二級保密體系涉密等級分為“重要”和“一般”;“崗位編號”是便于對涉密崗位進行管理而賦予崗位的唯一編號,這個編號對于涉密人員較少的單位可以不設計,但當涉密人員較多,特別是當相同名稱涉密崗位有多個涉密人員時,這個崗位編號就發揮出它“唯一”的優勢。對于保密體系架構相對簡單的涉密崗位編號可以按兩級設計:涉密部門為一級編號,涉密崗位為二級編號,如技術部部長編號01-00、技術部軟件工程師編號01-01、技術部硬件工程師編號為01-02等。
當然,《涉密崗位一覽表》中的要素不是一成不變的,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所增減。涉密崗位界定的最終目的是準確界定涉密崗位和涉密人員,實現涉密人員最小化,達到精準保密的目的,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